2006年8月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调查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律师手记
我第一次为明星代言“把关”
口述:孔夏雨 整理:陈卓

  陈建斌、蒋勤勤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两人不约而同都很低调——来去匆匆,带鸭舌帽、大眼镜,出场很谨慎,怕被人认出不方便。
  因为蒋勤勤的合同与陈建斌的合同“高度一致”,所以省却了两次谈判的麻烦。虽然接触时间不长,但蒋勤勤经纪人的严谨作风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——几乎逐字与陈建斌的合同进行对比,生怕有不一样的地方。
  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,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:即使在法庭上看到的证人长着胡子,在没有核实身份以前,我们从法律角度不会认可其性别。而在签约前,无论是庄驰公司还是我本人,都不熟悉陈、蒋这两位艺人,从法律角度来看就存在误认的风险。所以,我们通过各种渠道事先搜集了生活中的陈建斌和蒋勤勤形象,“狠狠”地记在心里。在合同中“当事人”一栏里,我还以己所知特意注明了“曾经饰演《乔家大院》乔致庸、《射雕英雄传》穆念慈”的字样,以免出现张冠李戴的尴尬。
  不过在签约时,蒋勤勤对合同限定其饰演“《射雕英雄传》穆念慈”提出了异议,认为这已为大众所熟知,无需多此一举。我即刻进行了解释,终于取得了她的理解。最后,我还说服蒋勤勤打消了要签艺名“水灵”的念头。因为从法律角度,缔结合同应当签署法定身份证上的名字。这也算是我最后的“特权”吧。
  签约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个挺有戏剧性的情节。蒋勤勤问我有没有看过《乔家大院》,或许是忙里偷闲地进行民意调查吧。我摇了摇头。看得出,她有点失望,特意说下次到庄驰公司时要与我讨论剧情。显然,她对这部电视剧比较满意。但也许是职业习惯,我不敢把没有把握的事应承下来,就表示不能确定,因为工作较忙,到时候还没有看过该剧的可能性很大,望她谅解。
  陈建斌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诚信、厚道。记得签约前,他刚接受完央视的采访,一切都是那么自然。对于我们提出的要求,他一般都会真挚地说“好”。一番接触下来,庄驰公司亦感到自己的判断没有错:企业要的就是这种稳健、可信的艺人形象。